善思观点丨张鹏东:强制季报披露改善了企业投资效率吗?
发布日期:2026-06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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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季度报告,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广泛讨论的重要监管议题。传统金融市场理论倾向于增加信息披露以缓解信息不对称,但季报披露也被批评可能加剧企业短视,使管理层过度关注短期业绩。季报披露究竟是强化了市场监督还是加剧了企业短视?为何不同国家的监管思路截然相反?这一问题在我国新兴资本市场背景下尤其值得检验。
张鹏东与其合作者聚焦中国新三板市场,从企业投资效率视角检验季报披露要求的经济后果。研究成果以“强制季报披露改善了企业投资效率吗?”为题发表于《管理科学学报》2026年第1期。该研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(72572182)资助下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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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背景
新三板挂牌企业多为中小规模企业,分析师跟踪较少,市场信息有限,会计信息披露显得尤为重要。自2016年起,新三板市场将挂牌企业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,并于2018年起要求创新层企业强制披露季度报告,而基础层企业只需披露半年报和年报。这一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规则,为检验季报披露的经济影响提供了理想的实验场景,也有效缓解了企业自主选择披露季报所引发的内生性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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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发现
研究发现,强制披露季报后,相较于基础层企业,创新层企业的非效率投资显著减少。
- 机制检验:强制季报披露提高了创新层企业的信息透明度,帮助中小股东更好地发挥监督和治理作用,从而改善了企业投资效率。
- 异质性分析:在研发活动更多的企业中,强制季报披露促进投资效率提升的效应更为明显;而在审计质量更高、地区金融业市场化水平和法治环境水平更高的企业中,该效应被削弱。
- 投资类型区分:强制季报披露主要缓解了过度投资,而非投资不足。具体到投资活动,季报披露主要抑制了创新层挂牌企业的并购活动,而非资本开支;同时降低了企业进行关联并购的概率。
这表明,在新三板市场股权集中度较高、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代理冲突较为突出的背景下,更高频率的信息披露能够发挥外部治理作用,约束可能损害企业价值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低效投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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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贡献与实践启示
本研究强调了会计信息披露在加强公司治理、优化经济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- 学术贡献:利用新三板独特的制度场景,在因果识别框架下检验了强制季报披露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,丰富了信息披露频率与公司财务决策的文献。
- 政策启示:研究为我国完善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体系、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经验证据,也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、推进资本市场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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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信息
论文题目:
强制季报披露改善了企业投资效率吗?
刊物名称:
《管理科学学报》2026年第1期






